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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库存货物处理办法
1.当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不一致时,应先进行库存检查。
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,则意味着货物的销售没有被计入,并且账面库存金额和实际库存之间的差额被计算以支付增值税。如果账面库存少于实际库存,则表示采购的货物没有入账,货物应退还给卖方。
2.如果账面存货与实物存货一致,根据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5)165号)第六条规定,一般纳税人核销时,存货不作为进项税转出,剩余的抵扣税款不予退还。换句话说,当账面存货与实物存货匹配时,不支付增值税,因为会计科目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”的贷方反映了“销项税额”、“出口退税”、“进项税转出”等内容。除非进项税转出,否则不支付增值税。
二、库存商品但没有备抵处理方法
1.期末津贴的形成是因为本期进项税大于本期销项税。如果没有存货,期末仍会有免税,原因有二:第一,售价低于销售成本;第二,商品销售不包括收入,但销售成本已经结转。
2.治疗。如果由于管理不善,销售价格低于成本,存货可以申报为特殊资产损失,计入营业外支出,减免税作为进项税转出。如果销售价格因市场原因低于成本,根据财政部2005年[165号文件的规定,免税额不予退税。销售商品没有收入,但销售成本已经结转的,应当作为无票收入处理,并缴纳增值税。有偷税行为的,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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